(一) 查账征收企业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需要的资料:
1、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(2007年度)主表以及附表
2、 2007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及附注,财务情况说明书(在年度会计决算报表)
3、 项目中“资本公积、预提费用、应付工资、其他应付(缴)款、预收账款”等有金额的,请企业说明情况,对企业存在对外投资业务的,如无收益的,则请说明被投资方的利润分配情况
4、 利润分配通知单。若属减免企业所得税的,则提供相关批复(减免税通知书或备案登记书),特别对三类单位的收入减免税备案要按沪国税所---[2007]50、51号文的规定执行
5、 2007年度内发生财产损失需税前扣除的,要提供批复
6、 对有限公司,按新公司法的规定,则应提供审计报告,如企业向金融机构贷款金额较大的,有审计报告的,则在汇缴时也应提供
7、 对实行工效挂钩企业,则要提供工资总量调控申报表以及清算备案表
8、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当年有竣工项目的,则要提供税务鉴定报告(按总局国税发[2006]31号文的规定)
9、 对企业列支工会经费项目的,则应提供《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》
10、对企业人员工资列支的,则要提供上交有关社会保险费的凭据
11、小税种年度清算申报表
(二) 核定征收企业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需要的资料:
1、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(2007年度)主表以及附表
2、 2007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及附注,财务情况说明书
3、 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